7月3日,音乐人李志在微博发布长文诉《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乐人的歌曲,并提及年初毛不易在《明日之子》全国巡演时也曾未经授权进行翻唱。就此,李志表示将会诉至法庭,索赔300万。100万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是年初毛不易老师的演出侵权费,100万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并表示不接受其他建议。
网友表示支持李志老师维权,事实上在中国知识产权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不管是立法还是执法上。
粉丝和网友表示毛不易或成背锅侠,侵权的责任主体应该是节目组和毛不易师弟,但是在没有真正拿到版权时就翻唱确实是做错了,希望歌手们端正态度,知错认错并改错吧。李志称毛不易翻唱《关于郑州的记忆》和毛不易推荐的师弟邱虹凯翻唱《天空之城》未获授权翻唱他的歌曲,要求《明日之子》和 毛不易 索赔300万,你怎么看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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