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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美女网红被老板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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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美女网红被老板侵犯

当今社会,金钱带给人们许多诱惑,许多人在金钱面前都无法抵挡这种诱惑。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金钱都会选择接受诱惑,甚至是妥协自身权益。

在网络环境日益发达,信息高速传递的时代里,没有任何的消息都可以在短时间内被众人所知。尤其是一些具有议论点的真实事件,更像是“纸中火”难以被轻易隐匿。

在北京有一名叫张悦的23岁女博主在网上“击鼓鸣冤”,声称自己遭到了老板的侵犯,而这位老板在事后想用100万私了这件事,却被张悦拒绝。张悦在网上发了一则求助视频,视频中的她尽显无助,将自己遭遇的这件事娓娓道来,希望得到网友的帮助。

在视频中可以看到这位面容姣好的美女博主表情非常严肃,甚至是和网友打招呼的时候都没有露出一丝笑容,整个人看上去充满了忧郁感。(以下描述全部根据张悦本人在求助视频中自述进行整理描述。)

张悦在求助视频中表示,自己实在想不到用什么样的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只能通过网络发求助视频的方式寻求网友们的帮助。张悦说,自己在今年3月的时候,被自己的老板以开会的名义强行侵犯。

事发当天,张悦报了警,当时警察带她去取证验伤,拿走了她受害时穿的内裤。但是此后由于种种原因,这件事并未立案。当时张悦感到很崩溃,无奈之下回找到了自己的宿舍,之后找到了自己的好友也是同事李某(男性)诉说了这件事情。

没想到这位好友竟然第一反应是劝她私了,并说出了“也不能看着老板坐牢”之类的话。当时张悦听后对这位朋友感到非常失望,并表示自己只想维护自己的权益。然后张悦就收拾了东西搬离了宿舍。

当天晚上,张悦收到了那名侵犯她的姓周的老板的电话,对方多次打电话向张悦表示希望用钱摆平这件事情。不过张悦坚持说自己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拒绝了对方的要求。张悦之后给李某打了电话,问是不是他给老板说的这件事,对方承认是自己告的秘,而且再次表示不希望看见老板坐牢。

3天后,张悦再次去警局报案,警方给周某打电话通知他来警局。再等了三四个小时之后,对方带着张悦曾经的好友李某和陈某来到了警局。当时周某对警察说自己有人证,随即警方带三人去做了笔录。

三人做完笔录以后,在当天晚上周某的朋友再次打电话给张悦,表示还是想私了这件事。对方提出给张悦100万,让她到派出所去做伪证。这个提议当时就遭到了张悦的言辞拒绝,她认为对方的做法简直是“莫名其妙”。当时张悦还将这段对话录了下来,想着后面可以作为证据。

不过,在后来张悦再次到警局的时候,有警员向她表示,说提供证词的那两名同事说她“私生活混乱”“作风败坏,经常换男朋友”以及“经常跟周某搂搂抱抱,举止亲密”。面对警员告知自己的这个“证词”,张悦当时整个人都懵了,她当即就表示对方这是毫无证据的说法,自己根本就不存在对方说的这些行为。

张悦对此感到非常气愤,她问警察自己是否可以告对方诽谤吗?警察表示不可以,因为他们没有大肆宣扬,只是在笔录里这样说。

4月份的时候,张悦收到了这件事的“不立案通知书”,但是没有得到不立案的具体原因。张悦拿到通知书后赶紧又去复议,结果4月末,复议通知书还是不予立案,张悦再次前去复核。结果在7月末的时候复核通知书依然不予立案。

警察最后告诉张悦,不予立案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伤太小”;二是因为张悦那两位曾经的“好友”做的证。张悦表示对于第一个原因她尚能理解,因为当时对方强行侵犯的行为就维持了1-2分钟,自己的腿当时也磕伤了,法医也拍了照。从事实上来说这方面自己也没有办法。她自己也说,她知道相关于这方面的认定标准非常高也非常严格,所以可以理解。

但是对于自己曾经的这两名“好友”的证词,张悦却表示非常不能理解。对方的人证证词自己知道是伪证,但是却拿对方毫无办法。警察也对张悦表达了安慰,但是毕竟对方的证词现在是承担法律后果的,所以人家就这么说,谁也拿他们没办法。

最后,张悦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除非这件事立案否则无法追究两位证人的伪证罪。这一点让张悦绝望了,因为从这个说法看来,这件事就成了一个死循环,因为从结果来看自己不可能让这起案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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