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订婚强奸案男方家属@山西订婚父亲 发博称两人关系极好,女方不同意结婚就退彩礼。
全文:我是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甄女士,我儿子席某某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已经上诉至大同中院,而且中院已经确定2月26日开庭,在此感谢网友们对案件的关注。
在这段期间我们也没有闲着,1月25日我与儿子席某某作为原告,对女方及女方母亲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女方共同协助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对方不同意就退还彩礼及2枚戒指等合计118694.02元。
两人于2023年1月30日通过婚介介绍认识,并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两人感情深厚、甜蜜,彼此认可对方就是自己要找的理想伴侣。女方还经常与儿子到婚房内休息,并频繁发生极为亲呢的举动及行为。
2023年5月1日,我们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由我向女方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并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
2023年5月2日,女方家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儿子。饭后两人回婚房内休息。因沉浸于订婚喜悦之中,双方醒后,两人发生亲密关系,但儿子并未实施插入对方隐私部位行为,对此事发后女方的身体检查“处女膜完整、无新鲜破口”及DNA鉴定意见“女方内裤及阴道擦拭物卫生纸均未检出人精斑”均予以客观证实。
虽然对方报案强奸,一审法院判决强奸罪成立。但我和儿子均幻想能与女方喜结连理、永结同心、白头到老、共度余生,由于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并证实我家有结婚的意愿、儿子没有实施强奸的意图,我们决定有必要启动民事诉讼。
恰逢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也让我们看到法律的进步及希望。如果女方不予参与诉讼或不予回复或不同意结婚,敬请法院依法判决返还彩礼。#订婚强奸案二审2月26日开庭#
1月25日,我已经将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在线服务平台提交,正等待阳高县人民法院审查受理过程中,不日将正式立案。
在此希望刑事案件及民事案件的法官均能以事实为根据,公平公正裁判,还我儿子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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