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4 届毕业生张先生因拒绝参加公司组织的 10 公里跑步活动被辞退一事引发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当事人背景:张先生于 7 月 22 日入职北京易点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管理培训生。
公司跑步活动安排:在职的 43 天里,公司组织了两次户外长跑活动。第一次是在 8 月 21 日晚,要求员工下班后进行 5 公里夜跑;第二次在 8 月 31 日周六早晨 7 点,地点在某公园,距离为 10 公里。
事件发展:张先生因身体疲惫没有参加第二次的 10 公里跑步活动。9 月 3 日,他被公司管理人员朱先生约见并劝说离职。张先生向媒体提供了与朱先生约谈时的录音记录。录音中,朱先生表示组织跑步是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方式之一,也是对员工主动性和积极性的非正式考察,还指出张先生未参与活动反映出其在主动思考和管理潜力上的不足,与公司对管理培训生的期望不符。9 月 4 日,张先生收到公司单方面发出的解雇通知。9 月 12 日,张先生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目前案件正处于庭前调解阶段。
公司城市经理朱先生回应称,解雇张先生是公司层面的决策,与公司的用人标准密切相关。该事件引发了网友对公司文化、用人标准以及员工权益等方面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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