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登记结婚被告知已婚 6 次” 这一事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事件经过
发现问题:2023 年 10 月,广西 33 岁女子小梅与未婚夫到南宁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人员查询发现系统显示小梅有 6 段婚姻记录,时间集中在 2013 年到 2014 年,登记地分别在浙江衢州、山东临邑、湖南湘潭、福建莆田、河北保定和安徽肥西。
回忆线索:小梅回忆起 2013 年 5 月曾丢失过身份证,而最早的婚姻记录就在同年 6 月,登记地为浙江衢州。
调查过程
初步介入:小梅致电衢江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要证实被冒名顶替才能撤销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过了诉讼时效,警方不予立案。工作人员还提出小梅可向婚姻登记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小梅因工作等原因难以实施。
检察监督:2023 年 11 月,小梅向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检察监督申请书。检察官发现 6 段婚姻登记照片上的女子为同一人,经公安机关比对确定是王某。
背后真相
骗婚事实:检察官找到小梅第一条婚姻记录中的 “丈夫” 金先生。2013 年,金先生经人介绍认识自称小梅的王某,二人谈婚论嫁,金先生承诺领证后给 5 万元彩礼。婚后王某不断索要财物,不久以回老家迁户口为由失联。2014 年 3 月,金先生向法院起诉离婚。相关裁判文书显示,2015 年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河北法院判处刑罚,判决书中提及王某冒用小梅身份骗婚的事实。
处理结果
撤销记录: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向衢江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撤销小梅和金先生的婚姻登记记录,并将结果同步给其他 5 地检察机关,共同督促撤销小梅的假婚姻记录。
驳回起诉:针对金先生起诉离婚的生效判决文书,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审判决,驳回金先生的起诉。2024 年 7 月,小梅和未婚夫终于拿到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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