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黑龙江省高考报名资历检查规则,在省内外引发关注。
相较于旧版规则,本年9月1日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新规明确,考生户籍属我省久居且考生出世前父或母户籍落户我省(久居是指出世落户我省且户籍从未向外省搬迁过)的,可在我省报名参与普通高等校园招生考试。可是,2026年起,前述考生中假如具有外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籍并在外省实践就读,应按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方针在当地报名参与高考;假如考生不符合当地高考报名方针,须由当地省级应考组织出具书面证明,回户籍所在地应考组织报名参与高考。
9月6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做出这些限制,主要是为了堵住高考报名的缝隙,确保考试公平。
一些网友忧虑,假如在外考生不符合当地高考报名方针仍需回黑龙江报名参与高考时,可能存在书面证明不好开的问题。前述工作人员表明,不会有这个问题,省级应考组织都会给出具证明的。
这名工作人员还称,“过一段时间,我们会有一个官方的方针解读。”
新规对部分在外省就读的黑龙江户籍考生回黑龙江高考增设了门槛。此前,自2019年10月实施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校园招生全国一致考试考生报名资历检查工作规则》(黑教规〔2019〕10号)相关要求为,“考生户籍属黑龙江省久居且考生出世前爸爸妈妈户籍落户黑龙江省(久居是指出生落户该省且户籍从未向外省迁移过)”。
记者注意到,现在,黑龙江对非该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报名参与高考的要求是: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籍且高中阶段教育在我省连续实践就读3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爸爸妈妈在我省有合法工作和合法稳定居处(含租赁)。同时,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高中阶段校园学生学籍管理,禁止非正常学籍搬迁,禁止空挂学籍,禁止人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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