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欺负的问题,很合适套用正在流行的《大梦》中的那句沉重之问:该怎样办?
遗憾的是,学校欺负事情依然接二连三产生,每一次见诸媒体,简直都会引发言论海啸。令人忧心的是,虽然目前缺乏微观上的威望数据佐证,但从网上发表的一些个案看,有些学校欺负的恶性程度和性质早已超乎大众正常认知的小孩子打架这类“欺负”,正滑行在犯罪的边际。
比如,最近备受瞩目的大同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负事情,可以说耸人听闻。欺负者行为之恶劣、手段之暴戾,无不令人毛骨悚然。我们乃至不肯再复述那些无耻而残酷的行径,难以想象这竟然是两个十岁左右的孩子所为。
在经过多日查询后,9月26日,大同当地多个部分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公布了查询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分。但这份通报不光未能停息我们的怒火,反而让言论再次欢腾。其间,一个重要的因素便是,大众遍及认为,对欺负者的处分太轻了。
这不是个案,简直现已成为各地处理此类事情的“通病”,以至于我们纷繁吐槽“未成年人维护法现已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维护伞”。对这种遍及的声响,各方不能再视若无睹了,要有所行动。
“年纪不应是违法犯罪的盾牌和护身符”不能成为一句口号。就以此案为例,“训诫、心思教导、行为矫治”这样的“处分”公平吗?合理吗?考虑到当事人年纪因素,不能进行刑事处分,那是不是可以考虑严厉追究施害者及其监护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呢?
依法办案无可非议,但对待学校欺负这类事情,相关部分应首要认识到一点,有必要把维护和救济受害者放在核心方位。一方面,要开辟特殊渠道、经过多种方法为受害者供给最大或许的帮助,让他们能尽快走出暗影;另一方面,“子不教,父之过”,便是要对施害者及其监护者给予有力的惩戒,这绝不仅仅是对受害者的一种抚慰,也是对那些潜在的施暴者给予一个警示。
不止于此,在学校欺负中,学校的人物极为重要,怎样摆正自己的方位?检测师德公平、师道庄严。有些学校乃至单个教育主管部分总是有一种“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思,出了事,不是想着怎样帮助受害的学生,而是先揣摩怎样“救活”,总是在家长之间和稀泥、当和事佬。
一些家长求告无门,只能诉诸媒体,“把事闹大”。其实,但凡有合理通畅的沟通渠道,哪个家长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不管斯文、不管庄严地泣诉这种事?这无异所以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这样的学校便是给崇高的“教育”二字抹黑。
这从一个侧面阐明,不少人包含一些教育行业的从业者,对于学校欺负依然缺乏满足的注重,乃至没把它当回事。还以此案为例,受害者在学校遭受如此恶行,时刻一年有余,相关老师、班主任都没有觉察吗?假如没有,那便是严峻的渎职。假如有,没有立即采取行动,那便是对恶行的怂恿,简直枉为人师。绝不能以解职、解雇“大而化之”。
最终还要答复一下最初的问题,该怎样办?
长期以来,对只看年纪来区分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社会各界一向有比较密布的评论。兹事体大,确实需求审慎对待。但有必要提示的是,当今信息年代,未成年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功率、能力现已超乎想象,有些孩子成熟得异常敏捷。像此案中两个“小恶魔”的行为,还有之前逼同学吃粪等暴行,现已远远超出了成年人正常理解的范围。对这些新问题、新现象、新趋势,立法是不是应该跟上年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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