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3月21日,创维数字(证券代码:000810)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回购期限不超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据了解,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为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为62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对于本次回购的目的,创维数字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1.9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5.26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6.39元,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45亿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47亿元。回购上限金额2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1.79%、4.42%,占比均较小。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挖贝网资料显示,创维数字主要业务为:(1)数字智能终端及相关软件系统与平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向国内通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海外电信与综合运营商提供系统集成以及2C消费渠道市场零售,其中智能终端产品包括:4K/8K等各类智能机顶盒、VR终端等;(2)用于宽带网络通信连接的PON/10G-PON、Wi-Fi路由器、CableModem、CPE等产品;(3)用于专业显示的汽车智能车载显示(车载显示触控屏、车载数字液晶仪表)、显示模组(中小尺寸手机模组、Mini-LED背光灯条模组);(4)运营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智慧城市业务、B2B售后增值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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