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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隆气体拟联合金昌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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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贝网9月7日,裕隆气体发布公告,兰州裕隆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联合兰州裕隆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以下简称“金昌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裕隆丰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隆丰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以“售后回租”模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标的为金昌分公司、裕隆丰源公司自有的液体二氧化碳、氢气生产相关的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承租人:兰州裕隆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承租人:兰州裕隆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新疆裕隆丰源气体有限公司

出租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物:金昌分公司、裕隆丰源公司自有的液体二氧化碳、氢气生产相关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的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融和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融和租赁支付租金。

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

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含)

租赁利率、租金及还款方式:按照市场利率,具体按照融和租赁签订的具体融资租赁合同的还款条款执行。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抵押、公司实际控制人尹爱华、张博夫妇担保、公司所持有的裕隆丰源100%股权质押、金昌分公司液体二氧化碳项目收益权质押等。

租赁设备所属权及回购价格:在租赁期间,机器、设备等所有权归融和租赁,租赁期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机器、设备等所有权转移至公司。租赁期满,公司以10,000元人民币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融和租赁签署融资租赁相关合同,最终实际融资额度不超过本次审批的融资总额度,同时有关租赁标的、租赁期限、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业务竞争力,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挖贝网资料显示,裕隆气体定位于西北地区气体产品综合供应商龙头企业,专业从事工业废气回收利用气体研发生产运输销售服务清洁能源开发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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