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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请网红带货损失超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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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媒体报道了两起商家请网红带货损失超千万的事件,具体如下:
事件一:网红高迪直播带货被指刷单
据红星新闻8月8日报道,今年1月底,数十个商家让拥有3200万粉丝的网红高迪直播带货,并给了负责招商的沈阳鑫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至10万元不等的“坑位费”,共计近300万元。直播时顾客下单踊跃,但下播后却出现大量退货订单,不少商家销量挂“0”。
以售卖灵芝孢子粉的商家路先生为例,他支付了6万元“坑位费”。直播时每个消费者都反常地购买了20斤孢子粉(两斤一般人就可以吃两年),而下播后他的57单共计10万元的产品全被退掉。还有商家准备了价值300多万的海参,退款后一单没卖,间接亏损70多万。商家们发现多个id在不同店铺下单,且留下的地址不存在。他们认为这是有预谋的刷单诈骗,于是报警、起诉,目前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已对此立案侦查。
高迪方称,实际只收到50万元,他们是从第三方公司接单,并不清楚其中具体事宜。高迪与松原市明佳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直播合同金额为55万,合同中未承诺销量,其只需要播4小时,不超过40个产品。鑫祥公司称共收取商家260万“坑位费”,其中一半用于提成、返点,另一半给了主播明星和投流费,因直播效果不好运营未回本所以有亏损,不存在刷单行为。
事件二:快手主播“太原老葛”被指直播刷单
8月14日报道称,2022年7月,山东烟台的王翠经人介绍与拥有6000余万粉丝的快手主播“太原老葛”合作。当年9月,自称“太原老葛”团队的工作人员阿刚向王翠介绍了包场直播模式,即交纳200万元“坑位费”可保证每场直播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之后,“太原老葛”团队的葛某(人称“小葛总”)将坑位费涨至300万元,并提出发货范围不设限制、价格需为全网最低等条件。为快速卖货,王翠答应了这些条件,但提出签合同时,对方表示不需要,并称其直播的退货率在30%之内,保证如果有刷单,刷一单就赔1000万元。
王翠公司的产品在2022年9月23日及11月12日进行了直播销售,数据显示销售额分别为1200余万元和1625万元,但实际到账约为400万元和400余万元,退货金额约800万元和超1200万元,退货率超过65%和70%。王翠发现店铺后台有很多买家一次下单99件同一产品,即买即退,反复多次,怀疑遭遇刷单诈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4月9日,山东龙口市公安局对此立案侦查。8月6日,知名打假人王海在微博发布了王翠的遭遇。
在两场直播中,王翠支付了600万元直播费用,因货物积压造成损失超过500万元,累计损失达1000余万元,其公司倒闭,子和房子都已卖掉。而“太原老葛”方面未直接回应疑似刷单的指控,新快报记者试图联系其团队相关负责人,也均未得到回复。8月8日,在海南三亚进行“世纪直播”的“太原老葛”被当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要求关播。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并且涉及到的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会被认定为诈骗的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目前“太原老葛”仅是犯罪嫌疑人,后续如果被法院审判有罪并生效,才能确定所有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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