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本案因淮河医院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造成两名新生儿“误抱”的后果,这给徐和姚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和物质上的损失。一审法院根据淮河医院过错、损害后果和损失的相关证据,责令淮河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认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姚治疗乙肝、营养、损失时间、探亲差旅费、亲子鉴定费等损失,充分考虑了徐敏、姚的申诉,符合法律规定,并不不当。徐、姚的其他损失赔偿请求,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认定徐、姚的上诉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据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介绍,4月28日,“错误交换生命28年”当事人徐敏等人以侵权责任纠纷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徐、姚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伟精神损害20万元。法院认为,杜新志隐瞒乙肝病史的行为是没有根据的。据调查,本案证据证明不存在“交换”行为。随后,徐敏夫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看到结果我哭了。”杜告诉《红星报》记者,7月11日下午5时30分,她接到律师通知,表示已收到判决书,立即赶往律师事务所。在亲眼看到“坚持原判”的消息后,她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了,“这件事已经在法律上结束了两年,我一直坚定地相信国家的判决,现在我们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了,法律已经为我澄清了。”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称,2020年2月17日,江西九江28岁的年轻人姚被发现患有肝癌。他的养母徐敏想割肝救儿子,但发现自己和儿子没有血缘关系。后来得知,徐敏和杜1992年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分娩时,因工作失误生错了孩子。28年后,姚的病痛牵连着两个家庭的命运。此后,双方都走上了诉讼之路,但与此同时,他们也受到“错误的生活交换”或“生活交换”、房地产纠纷、情感纠葛等问题的胁迫。
6月23日,徐等人案中,当事人卷入了“错误的生活改变28年”,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杜侵权责任案。
审判于上午9时开始,于当天18时50分结束,历时近10个小时。被上诉人杜律师傅律师告诉《红星报》记者,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就上诉人的理由是否成立、双方是否提供证据和质证充分表达了辩论意见,随后,法院宣布休庭不宣判
杜告诉《红星报》记者,上诉人徐敏要求她与医院共同承担姚策死亡赔偿金的连带责任。本次开庭争议的焦点仍然是质疑杜隐瞒乙肝,没有给姚注射乙肝疫苗。“一审证明,我没有隐瞒乙肝。我相信徐敏28年的努力是真的。我们都是这件事的受害者,我无法承担死亡赔偿金。”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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