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江苏省沭阳县一名姓刘的男子说,他5岁的女儿被沭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马某某饲养的大狗咬伤。
4月3日,刘先生社区的一只阿拉斯加狗咬了女儿的脸和头,导致儿童头部和脸部大面积受伤和毁容,额头伤口长达8厘米。涉案狗主人是沭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马。
他说当时咬人的大狗没有办理犬证,也没有人看管。
事件发生后,刘先生带女儿去南京、上海等地治疗。狗主人马支付了25万元的医疗费用。然而,马质疑后续治疗的手术费用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治疗费用。
31日,记者联系沭阳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称此事为私事,不了解情况。31日15时许沭阳县纪委回应调查。
我们需要注意三点。
第一:狗没有狗证。
阿拉斯加是一只大狗。很多人说这种狗不攻击人,对人很友好。我想在这里说,这句话是错误的。
阿拉斯加是一只温顺的狗,通常不容易攻击人。记住,它不是不攻击人,而是不容易攻击人,所以也就是说,它有时会攻击人。这也是有道理的,更不用说一只狗了,也就是说,他心情不好,更不用说一只狗了。
第二:狗咬人时,主人不在身边。
遛狗需要牵绳,这是养狗最基本的道德。尤其是大狗。这些年来,我看到很多老人不带绳子养狗。当狗看到人时,它经常跳上去,吓得孩子们尖叫。这时,老人总是说没关系。它不咬人……
这些人不知道你不一定喜欢狗吗?更重要的是,世界上有一种人天生害怕某种动物。
而且这次事件中的狗主人不仅不牵绳,还没有在狗身边,狗是这样养的吗?
第三:狗主人的身份。
一开始不想说狗主人的身份,因为我觉得没必要把事情和狗主人的身份联系起来,因为是人犯了错,毕竟不是那个身份。
但转念一想,还是要说一下。
因为你是国家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遵守国家规定。
城市不能养大狗,即使有些城市可以养,也要有狗证,给狗接种疫苗,遵守遛狗规定……这个我想你不能不知道吧,毕竟这个小孩子都知道。
但是你是怎么做到的呢?是故犯吗?干部是这样的。你让群众做什么?法律是为群众制定的吗?
既然事情发生了,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至少在视频中,父亲不想用这件事花点钱。人们还说,如果你不想要钱,你只需要对孩子的病负责。
最后,我想建议养宠物没有问题,但不要太玩,虽然每天叫儿子和女儿,但宠物女儿打电话,但宠物毕竟不是你的儿子和女儿。毕竟,动物是不人道的。如果你想抚养它们,你应该依法抚养它们,否则你不应该抚养它们,否则事情会伤害别人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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