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首次审理即判决“离婚”,还对男方开出了“罚单”。
小美和小帅经人介绍相识,相识后没几个月就结婚了。婚后没多久,小美生下了女儿小花,两人的矛盾逐渐多起来,时而发生争吵,而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经济上的问题。小帅经常因“工作原因”早出晚归,对家庭不管不顾,更从来没有拿钱回家花销。在养育女儿的问题上,两人也多次产生分歧,甚至在争吵中发生肢体冲突,小帅打了小美,小美选择报警。
就这么磕磕绊绊,两个人的婚姻来到了第五年,渐渐心灰意冷的小美,决定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同时提出女儿小花由自己抚养,小帅每个月支付抚养费 2000 元。对此,小帅表示不同意,称女儿在自己身边长大,感情深厚,不想因为离婚失去女儿的抚养权。
在庭审中,小帅称自己名校毕业,在无锡市某三甲医院工作,具有较高的学历,有能力辅导女儿功课。他还出示了医院的工作证,显示是“副主任医师”,但同时又表示自己收入不高,还需负担与前妻所生儿子的相关费用以及赡养自己的母亲,所以能拿回家的钱不多。
小美则表示,她向医院打听过,没有小帅这个人,小帅在说谎。面对质疑,小帅辩解称,他属于另一个单位的员工,实际工作是在医院。
由于小帅在庭上的陈述前后矛盾、疑点较多,法官立即向相关方面进行核查。经查,小帅所述的两家单位均没有该员工。
庭审后,法庭再次要求小帅将职业情况如实陈述。小帅承认其没有工作单位,工作证是他网上购买的,在庭审中出示伪造的工作证并进行虚假陈述,目的是争夺女儿的抚养权,现在的生活来源靠母亲补贴。
法院综合小美和小帅相识恋爱的结婚过程,认为该夫妻双方婚前基础薄弱,相识不久即登记结婚,互相缺乏了解。婚后双方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发生肢体冲突,直至报警解决,感情较差,确认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最终,法院判决小美和小帅离婚,小花由小美抚养,小帅对小美有探望权,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基于小帅在庭审中虚假陈述,其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妨害了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法院对小帅处以罚款。
承办案件的倪曼丽法官称,按照“习惯”,离婚案件首次诉讼一般不会直接判决离婚,以“劝和”为主,但也有例外,就是“感情确已破裂”。该案中,小美和小帅本身感情基础薄弱,而且有肢体冲突直至报警。更重要的是,小帅违反夫妻间最基本的“诚信义务”,侵害了小美作为配偶的知情权,丧失了共同经营婚姻生活的基础条件。综上,法院认定两人感情已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法院在第一次诉讼中即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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