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一男子在同一小区与五名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事件。
事件概述:吉林一90后男子小俊(化名),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其他四名女子同居,五名“妻子”都居住在同一小区,甚至有一名给他生下孩子的“妻子”与合法登记的妻子住在同一楼栋单元,而“妻子”们之间互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这种情况持续了四年之久。
败露经过:公安机关的一通电话揭露了真相。小佳与小红(均为化名)在小区内一同遛娃时先后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得知自己的丈夫涉嫌刑事犯罪,更震惊的是,两人的“丈夫”竟是同一个男人。
法律判决: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重婚罪、盗窃罪对小俊提起公诉。最终,小俊因犯诈骗罪、盗窃罪、重婚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决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追缴小俊违法所得人民币28万余元,并返还各被害人。
这起事件不仅展示了个人的犯罪行为,也反映了在现代社会中,尽管法律明确一夫一妻制,但仍有个别人因个人私欲而违背法律和道德,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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