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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项目经理要求交500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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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一则招聘信息在四川巴中市旅游圈和建筑圈引起了轩然大波。本来,巴中市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也就是咱们熟知的诺水河旅游公司,发布了一则招聘公告,他们全资子公司四川泰达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在招聘项目经理,但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应聘者竟然需要缴纳不低于500万元的现金保证金才有资历参加招聘评定!

这一消息被网友们疯传,瞬间在交际媒体上引发议。有网友感叹:“如果我手头有500万元现金,我还去应聘项目经理的职位干什么?”也有网友戏弄:“这是钱多得没地方了吗?”还有网友质疑:“这是明目张胆的非法集资吗?”

咱们来仔细看看这个公告。四川泰达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诺水河旅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招聘项目经理,要求应聘者具有丰厚的管理经验、精湛的技能能力和卓越的领导才干。但是,对于资金方面的要求,却让人大跌眼镜——500万元现金保证金!这对于普通人来说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乃至有些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那么,这个招聘公告到底合不合法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则,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则制止从事的作业外,不得强即将无关的条件列入招聘条件,不得以性别、民族、宗教信仰为由回绝聘任或提高聘任规范。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等财物。

而对于这个500万元现金保证金的要求,现已远远超过了劳动法规则的上限。如果真的有应聘者手握500万元现金,那他彻底有更多的挑选和机会去寻找更合适的职位。而对于没有这么多现金的人,即使再怎么优秀,也很难达到这个门槛。

咱们不禁要问:这个四川泰达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到底是想招人才还是想“卖身”?一个项目经理的职位,说到底仅仅一个职业岗位,它的价值远远无法与500万元混为一谈。这样的要求既不公平也不合理,乃至有涉嫌违法的嫌疑。

在此,咱们呼吁相关部分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的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示广大求职者保持警惕,不要被不合理的招聘条件所蒙蔽。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让咱们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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