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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集中隔离有何法律风险一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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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个别小区的市民集合并且私行脱离风险管控区,在现在疫情局势比较吃紧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哪些法律问题?

11月29日,重庆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153场),重庆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总队长顾毅对此进行了回应。

顾毅介绍,疫情防控期间主要有三种比较简单出现的违法行为。

第一种,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等拒绝按照疫情防控规则,进行会集阻隔或许居家阻隔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则,构成拒不履行紧急状态下的决议、指令或许阻止履行职务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能够依法对行为人作出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达或许有传达严峻风险,契合《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则的,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查刑事责任。

第二种,在定点救治医院、方舱医院、阻隔点等场所,或许在社区、居民小区等区域殴打或许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防疫工作人员,或许随意追逐、阻拦、辱骂、恐吓他人,起哄捣乱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则,构成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或许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能够依法对行为人作出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故意伤害防疫工作人员形成轻伤以上的严峻后果,或许对防疫工作人员实施撕扯防护配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防疫工作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则,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追查刑事责任。随意殴打防疫工作人员,情节恶劣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则,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追查刑事责任。

第三种,明知自己是现已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拒绝阻隔治疗或许阻隔期未满私行脱离阻隔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许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

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则,以涉嫌以风险方法损害公共安全罪追查刑事责任。其他拒绝履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操控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办法,引起新冠肺炎传达或许有传达严峻风险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则,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查刑事责任。

顾毅呼吁,期望广大市民尤其是感染者、密接者恪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则,合作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会集阻隔或居家阻隔等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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