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证据不足14岁女孩被定为卖淫女-领酷资讯网
潮流
领酷资讯网

因证据不足14岁女孩被定为卖淫女

发布
一个父亲,联合其新女友,把14岁的女儿送给退休官员荆玉柱强奸,最终法院因证据不足,认定14岁的女孩是自愿卖淫,而那个退休官员,仅仅被判了5年。

这种自愿就像咱们有什么牛逼的传承相同,或者说咱们有些法官似乎被这种自愿给寄生了。曾几何时也是这么回事,一个超级富豪,花了十万元让性中介找了一个9岁女孩骗到上海的店,进行性侵后致使女孩身体和精神双重伤害。结果富豪被判5年,原因是酒店里的13分钟仅仅作为长辈的搂搂抱抱,阴道撕裂那是“旧伤”。

旧伤什么意思?意思便是9岁的女孩早就发生过性行为,她是“卖淫女”。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最高可判死刑。可是嫖宿幼女罪,顶格判不能超过15年。

他们就喜爱玩这套文字游戏,加上一个“嫖”字,不就说明晰女方是自愿的吗?既然女方自愿,弛刑的理由就有了。

问题是怎样判断女孩是否自愿呢?她们虽然小,但她们也是受到“未成年人维护法”所维护的,你不能总用这套来维护,一遇到官员就隐身吧?偶然也得维护维护真实的弱势未成年人。

被荆玉柱强奸的14岁女孩孙曼说,自己事发时叫喊、抵挡,但那个男人一来就撕自己衣服,跟他对撕,撕不过。

你们管这叫自愿,那请问不自愿应该怎样做呢?拿把刀把对方捅死,仍是把自己捅死?

也便是说,这14岁的女孩除了叫喊和对撕之外,现已做不出其他抵挡的行为了,她仅仅14岁的小女子,不是40岁的扈三娘,不行能把一个成年男人掀翻在地。可法官很有意思,他认为14岁的女孩应该把老官员掀翻,没掀翻,那便是自愿。你们说这剧情迸裂不迸裂,放在电视剧里,观众可能会骂导演缺脑子吧。

更要害的是,女孩还不敢把老官员掀翻,北青深一度的报导中采访女孩,她说荆玉柱一直吓唬自己,“再叫就弄死你”。

怎样着?难道不用考虑掀翻对方而自己被弄死的概率吗?

我记得之前大连发生过一次相似的事情,一个14岁的男孩把一个11岁的女孩骗到家里强奸,女孩抵挡,结果14岁的男孩十几刀把女孩砍死了抛尸路旁边,而且本身没受到任何刑事处分。

如果盼望一名14岁的女孩掀翻一名成年男性是一种现代式法官脑回路,那么要求那名14岁的女孩在面临官员威胁时还能冷静的作出绝对正确的判断,便是一种病态了,一种自私的病态。

下次别用这些理由,你们应该说女孩穿的太少,导致老baby一时难以自控。本着操劳的命,荆姓官员都不计较14岁女孩胡乱释放青春荷尔蒙了,竟然还想反咬一口,良心不会痛吗。

看,这比自愿卖淫要有意思的多,横竖不管哪种说法都是图个影响的扯淡,那还不干脆越扯淡越影响?

事情发生后,女孩的禽兽生父以及生父的禽兽配种,相同学那官员的操作威胁14岁女孩,“你敢把这事告知你妈,两个一同弄死。”

孙曼说,父亲很浮躁,她怕他真的去伤害母亲,她不敢说。

想必面临那该死官员的威胁,她相同是这种想法吧。她仅仅一个14岁的女孩,在小学毕业的暑假,去生父那边住几天而已,我一直想不明白,法官为何会对她有那么多既定的高要求,这和盼望一个小学生解微积分方程有什么区别?

女孩的母亲直到今天还在上诉,为此她卖掉了房子,租住在出租房里,她要为女孩讨一个公正,让她从梦魇里走出来。

而那名退休加违法的官员,与他们截然相反,服刑期间,还一直正常领着退休工资。在女孩母亲不断举报之下,才将约70万元的退休金退回。

相同的生命,截然不同的人生。有被害者雪上加霜,有施暴者金衣玉食。可他们却说这现已很公正,而我真的很想把这公正呼在他们的脸上。


TAG:潮流 | 资讯 | 卖淫女
文章链接:https://www.lk86.com/zixun/124686.html
声明:本页面内容源自互联网,不能用于任何商业服务,也不可作为任何信息依据,更无法构成专业建议,我们无法确保该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仅供读者参考。严禁使用和转载与分享该内容。本站对该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内容和图片有误或涉及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处理。
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