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逝世留下一套房产,独生女处理承继。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这是理所应当的工作,莫非还会有什么不对吗?
是的,“承继之路”并没有这么简略,杭州人小刘碰到的这桩工作,就“半道受阻”,需求取得表兄妹的配合,才干持续往下推动。
遗产承继为什么会联系到表兄妹?兜转一大圈,本来和家人逝世的时间有联系。
这个故事,大家能够细心看看,说不定哪天就会碰到同样的情况。
父亲逝世留下一套房子,
想承继需求表兄妹配合
杭州人小刘,最近前往湘湖公证处,咨询处理一桩房子承继案。
小刘承继的是已逝世的父亲留下的房子,说起来比较复杂。
小刘父亲刘大于2016年12月因病逝世,他早年丧偶,小刘是独生女。
刘大在丧偶后购置了一套房子,房子归其个人所有。
刘大有个妹妹,暂时称之为刘二,是小刘的姑姑,姑姑刘二于2022年12月逝世,其生前丧偶,留有两子女,儿子大李和女儿小李。
而小刘的爷爷奶奶、也便是刘大刘二的爸爸妈妈,不幸于2018年9月因车祸一起逝世——这个时间正好在刘大逝世后、刘二逝世前。
公证员听完小刘介绍后,告诉她假如要处理遗产承继,需求小刘的表哥大李和表妹小李一同处理手续。
关于承继那些事,
需求理顺这些联系
小刘很不理解:“这是我父亲的遗产,和我的表兄妹有什么联系?”
公证员简略讲解了法律规定,结合小刘家的实际情况,向她进一步解释。
一般来说,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先于爸爸妈妈逝世,当爸爸妈妈逝世后,独生子女是爸爸妈妈遗产的唯一承继人。
可是小刘家的情况比较特殊,小刘父亲逝世时,她的爷爷奶奶刘老配偶依然健在。且家人都没有立下产业遗言,只能按照法定承继处理。
公证员按照亲人逝世的时间线进行分析。
首先,刘大逝世后,房产应由女儿小刘和刘老配偶三人共同承继。其时刘大逝世后,小刘未及时处理遗产承继公证。
其次,在刘大逝世两年后,刘老配偶一起过世,两老生前均未表明抛弃承继刘大的遗产,所以归于刘老配偶承继的份额转由他们的承继人承继,且夫妻一起逝世的,互不承继。
由于老配偶的爸爸妈妈早已过世,所以归于老配偶二人承继的产业应由女儿刘二,也便是刘大的妹妹来承继。
等到小刘来处理公证时,刘二现已逝世,刘二承继的这部分产业又转给刘二的子女大李和小李承继。
终究,这部分产业的承继人应当是小刘、大李和小李。
公证前,先要解开心结
法律问题解释清楚后,本认为接下来就能够顺顺畅利地处理公证,可是小刘的家庭矛盾还没解决。
由于刘二对爸爸妈妈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一直不满,生前与爸爸妈妈不是很亲近,到了下一代,表兄妹之间的来往就愈加少了。为了帮助小刘顺畅处理公证手续,公证员自动担起了“老娘舅”的角色。
公证员联系到大李和小李,二人在听完公证员解释后,不愿意配合小刘处理手续。他们表明,自己一直与外公、外婆、舅舅家没有什么来往,舅舅刘大的遗产和他们没有联系,没有承继的主意,但也不愿意去公证处处理。
经过公证员的再三解释和沟通,大李和小李决议去公证处处理,小刘的一桩心事也算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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