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依法查处1起打乱公共秩序案。
5月7日,郑某以其孙女与同学关系紧张为由,私行进入孙女所在中学,运用高音喇叭咒骂老师20余分钟,严峻打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分局北关派出所接警后经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相关规定,对郑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分。
警方提示:
反映诉求应当坚持依法、理性准则。学校不是法外之地,保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是全社会的一起职责。
打乱公共秩序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打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抵抗、阻止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情节严峻的行为。
打乱公共秩序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打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抵抗、阻止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情节严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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