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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压骑行小孩 车主亲友称来不及闪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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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1日,在河北发生的父亲带小孩骑行时小孩摔倒遭对向小碾压一事引发众多关注。8月13日下午,涉事小车司机的亲友发声表示,当天小车司机行驶时左右两边都有人骑行,对面骑行小孩摔倒时,司机根本来不及闪躲。小孩在送去医院的路上不幸去世。
据了解,事发路段是未交工验收路段,没有通车,位于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附近的南拒马河右堤。该亲友称他们并不清楚此路段不能通行,那是小车司机上班会经过的路,且路段没有相关标识,平常上路的小车和骑行的人都很多。
此外,事发后交警迟迟未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称“事发道路未开通,属于刑警管”,而刑警大队让双方最好先协商。但小车司机方不清楚双方应负责任,且对方家属情绪激动,暂未与其取得联系,目前涉事小车司机还在县看守所。
关于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如果该路段明确设有禁行标志、路障等,司机仍然擅自进入未开放的道路并导致事故发生,司机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在未开放的道路上骑行,小孩及其监护人可能也会被认为有一定的过错。如果小孩在未开放的道路上骑行,尤其是未遵守安全规定或进入了明显不安全的路段,小孩可能被认定有一定的过错,但鉴于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特殊保护,其责任通常较轻。监护人有责任确保孩子在安全的环境下活动,如果监护人允许孩子在未通车的道路上骑行,尤其是明知该路段不安全的情况下,监护人可能会被认为未尽到合理的监护职责,从而承担一定责任。
此外,如果事发路段属于未验收的施工路段,工程的业主方和施工方未在未验收的道路上设置足够的路障、警示标志或封闭措施,导致车辆或行人误入,工程方可能会被认为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从而承担较大的责任。如果事发路段属于施工区域,且施工方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未及时封闭道路,施工方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过失,进而承担责任。
这起事故令人痛心,也提醒人们在道路上,无论是机动车驾驶者还是骑行者,都需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同时,监护人也应尽到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确保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中活动。对于未开通或施工中的路段,相关部门和施工方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采取必要的封闭措施,以防止意外发生。具体的事故责任认定,还需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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