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骑行身亡案中司机涉嫌刑责是否合理存在一定争议,主要观点如下:
支持合理的观点:
司机存在主观过失的可能:虽然案件有一些特殊情况,如事发路段未正式交付使用等,但从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来看,需要考量司机在面对小孩摔倒时,是否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过错。比如双方当时距离的长短、小孩突然摔倒的速度等具体情节,如果司机在当时情况下,有足够时间和条件采取刹车或避让措施却未做到,那么认定其存在主观过失进而追究刑责有一定合理性。
未确保安全驾驶义务:即使道路未正式交付,司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也有确保安全的义务。事发时车辆两侧均有骑行者,司机应保持更高的警惕性和注意力,预见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如果司机未尽到这些义务,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从这一角度看,追究其刑事责任也有一定依据。
认为不合理的观点:
多种因素共同导致事故:这起事故的发生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司机。道路处于 “已竣工未交付” 的特殊状态,施工方与发包方是否尽到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等,都可能对事故的发生产生影响。此外,男孩未满 12 周岁上路骑行,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骑行组织者是否尽到管理和提醒义务等,也都是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只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而不充分考量其他各方的责任,有失公平。
应按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认为,案发地虽为未正式移交的道路,但根据视频及现场情况,该路段已具备通车条件,交通标识齐全,车辆通行无阻,实际上已处于开放使用状态。因此,本案应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而非直接转入刑事程序。
综上所述,司机涉嫌刑责是否合理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全面审查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依据法律和事实来进行准确判断和认定。最终的结论应以司法机关经过详细调查和审理后作出的裁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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