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商品房回归市场” 是近期有关房地产政策讨论中的一个重要观点。其主要背景是我国房地产市场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通过调整政策来促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此前,在房地产过热时期,多地推出了新房和二手房的限价政策,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然而,在房地产市场的下行阶段,一些地方面临着行业下行压力,限价政策开始转向限制房价过快下跌,如 “限跌令” 的出台。但从长期来看,限价政策可能会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扭曲供需关系,导致房价信号失真等。
如今,一些地方开始取消 “限跌令” 以及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即取消销售限价),让房企能够根据市场状况自主调整房价。这意味着开发企业自主定价的空间更大,房地产市场将逐步走向高度市场化。例如,郑州、沈阳、兰州、宁德等多个城市已明确不再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天水、白银相继发布通知取消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阳江、珠海、芜湖等多个城市优化了限价政策,如缩短备案价格调整时间间隔、取消楼层差价限制等。
让商品房回归市场的意义在于,商品房的本质是一种商品,其价格应由供需关系决定,而非单一行政手段干预的结果。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商品房的价格才能真实反映价值,从而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人群的个性化住房需求。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完全放手不管。政府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以保障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我国将不断完善 “市场 + 保障” 的住房供应体系,房地产限价等行政手段有望逐步退出市场,代之以市场化、法治化的长效机制。
另外,据经济观察报消息,8 月 2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近期已传达到各城市人民政府、各部委直属机构。该文件明确了两大目标: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其中,保障房将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按保本微利原则公平公正配售;保障对象为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以家庭为单位,且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房,实施封闭管理,不能上市交易。文件还支持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实践,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加快推进,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做好政策和项目储备。
总体而言,“让商品房回归市场” 旨在平衡市场机制和政府保障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这样既能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又能推动房地产行业的转型升级。但具体政策的实施效果还需要时间和市场的检验,并且在实践过程中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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