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号歇息了,1号多搞点。”“不嫖娼、不洗脚、不采耳,要管住自己,学费要凑齐。”这些言语均来自一本“偷盗日记”。近日,湖南华容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成功破获一起系列偷盗案,嫌疑人马某某被捕。民警从其住处搜出了几个日记本。(据8月31日光明网报道)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日记本上写满了文字,全部都是违法记载,日期、地址、偷盗了什么物品,获得多少钱等写得非常清楚。而且还写了一些偷盗注意事项,比方说“XX巷欠好剪线”“要特别注意监控”等。
单从日记本身来看,小偷显得很“敬业”,对偷盗工作非常上心。比方,晚上几点开端举动,到几点完毕,要达到多少金额,都有缜密的方案,还叮咛自己白天不要举动,上半夜也不要举动,以免被发现。哪个当地有监控,都事先摸排得一清二楚。哪天歇息了,第二天就要多偷点,以补偿“损失”。干事如此仔细,从其“偷盗日记”上可见一斑。
如此“自律”的小偷,令人哭笑不得。表面上看起来,小偷知道赚钱也不容易,懂得“节俭尽力”,懂得家庭的责任。实际上是模糊透顶,尽力也用错了当地。由于把偷盗当“工作”,这个大方向错了,步入了歧途,再怎样“尽力”,也是南辕北辙,是对家人的极端不担任。即便没有“吃喝嫖赌”的恶习,偷盗这一恶习就足以销毁自己的日子。偷盗的成果越多,犯的过错就越大,要支付的价值就越大,如此“尽力”没有任何价值可言,只是在作恶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与其在偷盗上用心刻苦,那还真不如得过且过。
据报道,马某某曾因偷盗,被华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他曾进厂打过工,后来觉得厂里效益欠好,上班太辛苦,便重操旧业。目前,马某某因涉嫌偷盗,被华容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偷盗的结果是注定的,“偷盗日记”成了违法记载,难免令人嗟叹。常说挑选比尽力重要。写“偷盗日记”的小偷,这个挑选错了,在偷盗上所支付的“尽力”就没有任何含义。由于偷盗上再怎样“尽力”,也是好吃懒做,是想坐收渔利,是懒汉思想在作怪。对马某某来说,挑选一件正事去用心刻苦,比当小偷的“尽力”重要得多,在正道上的尽力才有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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