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显示,8月2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法院查明,诉争商标为鸿蒙HongMeng,国际分类涉38类通讯服务,法院认为原告华为公司申请的鸿蒙HongMeng商标与引证商标鸿蒙构成近似商标,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判决结果显示,驳回华为公司诉讼请求。据悉,此前,华为公司曾诉争42类鸿蒙商标,也被判定近似。 TAG:潮流 | 资讯 | 华为 | 鸿蒙文章链接:https://www.lk86.com/zixun/30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