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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能否请求家务劳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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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时,该怎样保护自己?离婚时,平时负责家务劳动一方的权益该如何保障?法院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又有哪些做法?

1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封面新闻、四川法治报推出法官来了专题节目。

1月20日,该专题节目第二场直播访谈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宁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臧永做客封面直播间,回应网友关心的问题。

遭遇家暴怎么办?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去年,网红拉姆案开庭审理,再次引发社会对于家庭暴力的关注。如果不幸遭遇家暴,我们该怎么办?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其中一项措施。

实际上,在2016年正式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就提出了人身保护令制度。尹宁宁说,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指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由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如被申请人违反此令,可以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2021年,四川全省法院共发出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131件。

在成都,为提高反家暴的效力,成都法院建立了一站式反家暴机制。臧永说,根据该意见,成都法院在蓉易诉电子诉讼平台及天府市民云城市服务平台设立一站式反家暴受理专栏。家暴受害人可在线上传证据材料,通过这两个平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平台收到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后,自动转介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进行审查,审查法官可以根据家庭暴力评估量表,精准识别家庭暴力,公安、妇联可以同步跟踪案件进展情况,以此保护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关系破裂 负责家务多的应得到更多补偿

2021年10月,四川省第一份制式《离婚证明书》发出,消息一出,迅速引发众多网友围观。这是四川法院的一项创新做法,既为市民提供了便利服务,又保护了当事人隐私。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婚姻一方为了照顾家庭,放弃就业;有的家庭,特别是女性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劳动,甚至承担了全部家务劳动。如果双方婚姻关系破裂,付出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在离婚时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尹宁宁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因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只要一方负担较多家务,就可在离婚时获得额外补偿。

和《婚姻法》不同,《民法典》认为,现实情况下,许多人既在外工作,也从事家务,为此,从事家务一方对家庭的贡献更大,应当得到更多补偿。尹宁宁说,不仅如此,即使从事家务一方不在外工作,但她(他)牺牲了自我的社会发展和提升,如一旦遭遇离婚,从事家务一方为此承担的风险、损失更大,也应得到更多补偿。

家庭教育 法官教你如何依法带娃

随着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如何依法带娃成了许多家长关心的问题。

在臧永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引导家长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理念教育孩子。

如果父母没有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可能会存在哪些法律责任?臧永说,这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机构一旦了解到这个情况,可以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更甚者,涉及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或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还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比如去年10月,泸州市叙永县法院发出了全省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依法对一未成年女孩的父母进行了训诫。

近年来,未成年人免性侵保护备受关注。对此,尹宁宁说,全省法院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惩处。

据了解,四川法院还建立了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为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建立了一道隔离墙。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戴竺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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