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年前,湖北恩施市,男人刘某富伙同他人抢劫了一家加油站,共计156元现金外加2部手机,后分赃30元。男人为了躲避警方的抓捕,他在大山里的一处岩洞中安下家,一待便是14年。
之后民警重复上门劝该男人家属,逃跑14年的刘某富,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有网友就说了,一念之差,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大好芳华都埋没在山洞里,可悲可叹。
也有网友表明,那时候无论是156元还是30元,基本上和现在这个数量的钱价值差不多,实在是太少了。
但别看抢得的钱数量少,入室抢劫这但是重罪,假如他们还持刀或许有其他的犯罪行为,那就会加剧处理,乃至很可能判刑十年以上。
还有网友认为,为了这几百块钱。为了这几百块钱,真的很不值。躺在深山老林里,一待便是14年。我还认为进去的都是高智商。最起码也是有胆量的。没想到这个人推翻了我的认知。
说实话,为了156块钱,白白耗费了14年的芳华。一个人有多少个14年?更别说他还要去坐牢。
别的,抢了30块钱就算被抓了最多一两年也就出来了,还躲山洞14年真不知道怎么想的。估量就这14年男人也是每天胆战心惊,岁月难熬吧。
不管怎么说,男人总算痛改前非,投案自首,也算是将心中的一块石头放了下来,民警同志的劝说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天道好还,疏而不漏,大家还是要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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