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西百色的蔡先生向媒体反映,他在 2017 年办理了一张兴业银行信用卡,额度不超过 14000 元。2023 年 4 月,他发现该信用卡每年要收取 900 元年费,已收取的年费不予退还。蔡先生认为,当年办卡时,兴业银行业务员并未告知他办的是白金卡,也未告知年费金额,他要求银行退还 6 年的年费和利息,再偿还欠款。
对此,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工作人员表示,采访要按流程走。5 月 17 日上午,记者按照兴业银行的要求提供了相关手续,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蔡先生称,他已收到广西自治区 12345 热线中心的回复。回复称,此前蔡先生向监管部门举报的年费问题,银行已报送相关证明材料,根据目前材料证明客户知晓年费,故银行无法为其退换年费。经核实,2 月 5 日银行工作人员当日征得蔡先生本人同意后至其单位与其协商所投诉的年费、征信等问题,并未涉及催收,故不涉及银行道歉的问题。银行已通过广西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青秀区人民法院调解庭等渠道多次与蔡先生进行调解,但均因蔡先生持续提出无理诉求导致调解失败。在 5 月 11 日的调解中,蔡先生已告知调解员拒绝与银行和解,目前调解失败银行方案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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