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广西崇左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胡万权的死亡原因是高处坠落所致,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
该事件起因为,胡万权的父亲不接受儿子意外坠亡的结果,对其死因提出质疑,认为涵洞地面没有发现儿子的 DNA,且儿子身上多出几处新伤口。胡万权的弟弟胡某平于2022年5月7日向宁明县公安局报警,警方调查后判定无犯罪事实,未予立案。胡万权的家属对不立案的决定持有异议,相继向宁明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向崇左市公安局申请复核、向宁明县人民检察院请求立案监督,但最终宁明县公安局、崇左市公安局的决定得到维持,宁明县人民检察院也确认警方不予立案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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