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有女子发帖称自己曾在6月1日出差入住四川峨眉山市峨眉山胜利酒店时,被泄露房间密码给一位客户,该客户意图强奸,最后警方判定其猥亵,将其拘留了14天。
据该网友描述,当晚酒后,一位第一次见面的客户给她和同事在峨眉山胜利酒店开了几间房间。各自入住后,该客户以“她朋友喝多了我上去照顾她”为由,从前台获取了她的房间密码。当时她喝酒后睡得很熟,感觉有人在碰自己,第一次醒来时发现裤子被脱至膝盖,有人在用手指抠其下体,她一开始以为是做梦,稍后才意识到是现实。对方发现她醒来后已经逃离。随后她去前台要监控找进房间的人,但前台表示只有一楼大厅和三楼麻将馆有监控。该网友称自己随后报警,次日得知闯入房间的人是那位客户。后来该客户被警方判定猥亵,“拘留了14天,口供被改为他去嫖娼进错房间……”该网友因持续被此事困扰,去医院检查后发现重度抑郁。
8月15日,记者私信该网友,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记者致电峨眉山胜利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称此事当时交由派出所处理,酒店并不清楚后续处理结果。对于网友质疑酒店与该客户“勾结”,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表示酒店并不认识该客户。该工作人员还称,酒店方已经与律师接触,暂无法对此事作更多回复。
记者也就此事致电名山派出所,接听人员表示自己非此案办案人员,不清楚详情。同时强调,如果受害者对结果不满可以申诉,并且没有人敢随便改口供,该行为触犯法律。
从法律角度来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在该事件中,对涉事客户处以了行政拘留14日,基本上是按照最高上限来处罚的。如果能够证明该男客户对女子的隐蔽部位实施了进一步的侵害,那么这就可能属于犯罪行为,而不仅仅是行政处罚。
此外,酒店在此事件中也存在一定责任。酒店有义务保障住客的安全和隐私,在没有经过住客同意或确认的情况下,不应该随意将房间密码提供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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