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是央行近期推出的房地产贷款政策调整。主要包括首付比例和存量房贷利率两方面的变化:
首付比例方面: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 15%。
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是否设定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并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存量房贷利率方面:
央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各商业银行原则上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批量调整阶段,商业银行将对 LPR 加点幅度高于 “减 30 个基点” 的存量房贷加点幅度批量调整至不低于 “减 30 个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加点下限)。简单来说,借款人存量房贷利率原则上将降至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30 个基点”。
由于重定价日不同,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有所差异。重定价后,最近一个定价周期内 LPR 的降幅还将体现出来,参与此次批量调整的借款人利率将调整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
以 100 万元、25 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如果该房贷利率从调整前的较高水平(如 4.4%)降至 3.55% 左右,每年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约 5600 元。但具体到个人的存量房贷调整情况及每年少还的金额,还会因原房贷利率、贷款期限、重定价日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关注自己承贷银行在 10 月 12 日之后发布的具体调整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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