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起案件涉及到女子在分手后拿走孩子的出生证,导致孩子无法入学的问题。以下是案件的详细情况:
案件背景:女子陈某与杨某相爱并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陈某生下孩子伟伟(化名)后,办理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不久后,陈某与杨某关系破裂,陈某独自离开,并带走了伟伟的《出生医学证明》。
孩子落户问题:伟伟一直在父亲杨某的照料下成长。杨某希望伟伟能随自己在上海落户,但办理户籍登记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如需补办,也必须要孩子母亲出面。
陈某的拒绝:杨某联系陈某,希望她能配合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但遭到了陈某的拒绝。陈某不愿意交出证明,也不肯亲自帮助孩子办理落户手续,导致伟伟的落户问题被搁置。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杨某和陈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均为伟伟的法定监护人。法院判决陈某应将《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交还给伟伟,如果无法返还,则需补办并返还。法院强调,父母之间的矛盾不得影响孩子权益。
法官提醒:对于二人因分手引发的矛盾纠纷,法官提醒可以通过协商或另行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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