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张包括年青女子泳装照的求职简历在网络流传,简历截图显现,一结业于复旦大学的本科生应聘文秘/行政岗位,截图上还附有一个手机号。6月26日,该手机号主告知极目新闻,猜测网传简历是被面试过的公司恶搞了。
网传一份求职简历的截图显现,23岁的女子刘某某求职意向是文秘/行政,其2019年9月至2023年6月本科就读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实习经历包括两家位于上海的企业,职位分别是总经理秘书、经理助理。该简历还包括专业技能、自我介绍等内容以及一个手机号。
引发网友重视的是,这份简历右上角所附的相片不是常见的挂号照,而是一张年青女子泳装照。
6月26日,记者联系了上述简历上的两家企业。其间一家企业负责人表明,没有这样一名刘姓女子在公司担任过总经理秘书。另一家企业员工表明不清楚此事。
这份简历上所附手机号主人用短信回应记者称,应该是被面试过的公司恶搞了,暂时不知道是哪家公司。但这位机主是不是刘姓女子?简历上的相片是不是她的?机主表明不愿多说,担心伤害。另据百姓重视报导,记者向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反映,工作人员回应称,简历上的女子并非该校结业生,应该系不实信息。
还有网传截图显现,6月24日,一家企业的林姓人士发朋友圈放出了上述简历图片,并对该女子及复旦大学进行了指责。记者找到上述林姓人士,其担任上海及外地多家企业的执行董事。26日晚,他告知极目新闻记者,确如他发在朋友圈所说,他地点的企业收到了这份简历。他表明,既然手机主人表态是恶搞,他将删除那条朋友圈。
假如有人未经许可,盗用别人相片制作恶搞的简历,涉嫌侵略当事人的肖像权、名誉权。依据《民法典》规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法损害别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租借、展览等方法运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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