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一段“女子闯红灯不接受处置被交警拽下电动车”的视频在网络上传达,引发网民重视,海口公安交警纪检督察部门立即开展核对。
经查,4月29日上午,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琼山大队正在龙昆南路安排开展交通整治举动。9时14分许,萧某某(女)驾驭电动自行车在龙昆南路星河广场处由南往北闯红灯,现场执勤警力将其拦下,指出其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其下车接受处置,但萧某某回绝下车,期间屡次企图强行驾车驶离现场,被执勤警力制止。经劝说6分钟仍无效后,执勤警力口头正告其若不下车接受处置将采纳强制措施,萧某某依然回绝,随后执勤警力将其强制带离电动自行车。
9时25分许,萧某某情绪平复后,现场执勤警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驾驭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元,对其阻止履行职务行为提出批评,萧某某接受处置并认识到了本身过错。处置过程没有造成人员及车辆受伤、损坏。
执勤警力在依法对萧某某采纳强制措施时法律不标准,交警支队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处理,并将情况通报各法律执勤单位自查整改,进一步标准法律行为,提升法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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