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18 日晚,证监会一口气公布了 19 张罚单,涉及 11 家券商投行。这 11 家机构的具体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如下:
中信建投:
在部分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有效督促发行人做好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内核未充分关注项目风险;对外披露招股说明书实质修改后内控未再次审批等。中信建投及分管投行业务高管刘乃生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存在质控未对部分风险及异常交易情况、项目底稿缺失或不全等情形充分关注,质控环节对财务数据异常及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时任质控部负责人贾新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银河证券:
在部分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识别出个别项目非市场化发行;个别项目债券发行结果公告未披露银河证券认购债券情况;个别员工通过他人代领年终奖金逃避缴纳税款;薪酬递延支付执行不到位;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对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银河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时任分管债券业务投行委副主任韩志谦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海通证券:
在部分项目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投行立项环节把关不严;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投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完善。海通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姜诚君作为海通证券分管投行业务高管,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姜诚君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曾因涉嫌投行业务中的多项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决定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兴业证券:
存在部分项目发行保荐报告未完整披露立项、质控、内核审查问题、薪酬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光大证券:
存在部分项目质控对项目风险、尽调底稿把关不严,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内控关注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中航证券:
存在质控负责人同时参与项目承做、质控验收不到位、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时任质控负责人陈静、时任内核负责人吴永平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东北证券:
存在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严、未建立完善对外报送文件核查把关机制、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等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梁化军、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王铁铭、时任内核负责人王爱宾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在保荐西藏国策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魏忠伟、保荐代表人秦丹未经公司同意,从事违反公司与西藏国策签订的保荐协议的行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魏忠伟、秦丹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
存在部分项目质控和内核人员交叉混同、部分项目质控现场核查、内核把关不到位、部分项目聘请第三方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质控负责人张瀚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开源证券:
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募集说明书中存在误导性陈述。
在承销多项绿色债券时未审慎核查把关,造成债券发行人依托虚假、无收益或有明确资金来源且即将建成等项目违规融资、重复融资,约定用于绿色项目的资金被挪为他用。
在多个投行项目中质控核查把关不严。开源证券在 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期间,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总经理李刚、时任分管债券业务公司高管杨彬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原证券:
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给予票面利息补差费用的形式非市场化发债。
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核查不充分,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合同违约事项且被法院裁定为被执行人。
在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
原质控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参与质控相关工作,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到位等。中原证券在 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期间,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总经理李昭欣、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花金钟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表示,通过近年来持续从严监管,大部分证券公司较为重视投行内控基础制度建设,但个别证券公司仍存在投行内控把关不严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证监会坚持 “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 和机构、人员 “双罚” 的原则,依法分类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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