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在贵阳市虎门巷华谊苑小区租了1000多平方的房子开设婚纱摄影店,十几年来,婚纱店每月发生的电费都是由物业代收。最近他发现,物业以供电署理服务费为由,多收了他大概39万元的费用,而他却一直被蒙在鼓里。
物业给他的电费单上,写着每度电0.57元,署理服务费每度0.39元,也就是说罗先生每使用一度电物业就要收取0.39元。
罗先生找到物业公司洽谈,对方却只认可2018年供电部分费降价后多收的那一部分,只愿退8万多元,双方多次洽谈未果。
罗先生说,自2023年发现电费问题后,他就不再交纳物业费,事情一直得不到妥善处理,他索性电费也不缴了。
几天前 ,罗先生收到了贵州深宏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的缴费函,阐明:罗先生2024年1月到2024年8月31日已欠费95054.92元,其中物业费57525元,违约金1299.32元,电费22166.12元等,若罗先生9月12日前不交纳费用,物业将从2024年9月13日起中止供电。
依据《电力法》第44条规定: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此外,《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采纳中止供电、供水、供燃气等方法催缴物业费。
住建部分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在调查清楚后将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并勒令物业给婚纱店康复供电。
9月18日当天,罗先生的婚纱店也终于康复了供电。关于署理服务费的问题,罗先生只得联系律师,走法令程序处理。
TAG:潮流 | 热榜 | 物业 | 电费
文章链接:https://www.lk86.com/hot/163528.html